关于电动葫芦制动器的设置电动葫芦制动器应该符合一定的安全规则,具体要符合哪些要求?
电动葫芦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应当设置制动器。
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者损失的电动葫芦的起升机构,其每套驱动系统必须设置两套独立的工作制动器(又称支持制动器)。
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其制动器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必须设置一个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器设置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当工作制动器失灵或传动部件破断时,能够可靠地支持住额定载荷;
b.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当按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或者使用单位选用的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是起重量的1.5倍,并且用起重量标志明确允许的起重量。
一、是接触器简单发生粘连、失效。
二、是锥形制动器和电动机转子制动轴简单发生歪曲、开裂。
三、是在起重机械起升限制器失效或控制电器柜内起升接触器粘连、卡阻,起升组织会一直向上运行导致过卷扬,吊钩组碰击卷筒导致卷筒变形。卷筒通过齿轮啮合与减速器出轴相连接,减速器输出轴在冲击效果下简单发生开裂。若修理过程中只是替换卷筒,不检查减速器输出轴就恢复运用,减速器输出轴开裂就会造成重物下滑。